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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
-----正文-----
“阿欢,是我。”朗浔从后院绕出去,钻进邻居的院子,敲了敲门。
他的手里提着纱布和酒精,见着没人答应,他才轻轻地推门进了屋。屋里黑魆魆的,油灯被打碎了,地上黏腻,除了油,还有一些暧昧不明的液体。混着液体被到处丢弃的是阿欢破旧的衣衫,而阿欢蜷缩在被子里。
每次硼砂来过后,朗浔都会来。
阿欢经常被硼砂虐待,伤处不一而足。有时候旧伤还没痊愈,新的伤疤又在结痂撕开。以至于阿欢的身上布满了刀痕,鞭痕,还有被掐出的淤青。
朗浔刚来的时候就分到阿欢的隔壁居住,还没和他认识,就听闻了不少事。
据说阿欢也是被丢到这里的债奴,虽然从来没做过皮肉生意,但下场比债奴屋里的可怜。他长得漂亮,为人礼貌,所以刚来就认识了债奴的队长。那会队长经常“照顾”他,他甚至都不用去债奴屋,只伺候队长一个就够吃够喝。
后来据说是队长想升迁了,打算把他举荐进油渣区。实际就是送他伺候一下油渣区的权贵,指不定那群油渣玩舒服了,自个也能从穷得一逼的债奴区调到巡岗区里。
当然话不是这幺讲,队长只是告诉阿欢,他想带阿欢进巡岗区一起住,顺便也能让阿欢认识油渣区的人。即便以后得到了赦免,油渣区也不排斥他债奴出身。
阿欢那叫一个感动啊,他还以为他遇到了爱情。之前他和队长不过各取所需,没想到他们还能买卖出情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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